根据《“武当人才支持计划”实施细则》《关于印发<十堰市引进博士、硕士研究生若干措施>的通知》《十堰市城区人才津贴发放工作流程》等文件精神,经个人申报,学院初审,拟同意陆桥、王坪锋、朱德雯等3人申报2023年度城区人才(生活)津(补)贴。
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(2023年10月23日—10月25日),如有意见,请于公示期内向学院办公室反映。
学院办公室电话:0719-887179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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